|簡體中文

比思論壇

 找回密碼
 按這成為會員
搜索



查看: 1603|回復: 1
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

如果遇到低级的人,请你学会远离 [5P]

[複製鏈接]

9527

主題

1

好友

2萬

積分

教授

Rank: 8Rank: 8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奮斗
    2025-5-4 17:01
  • 簽到天數: 148 天

    [LV.7]常住居民III

    推廣值
    0
    貢獻值
    11736
    金錢
    143286
    威望
    29052
    主題
    9527

    簽到勳章 簽到達人

    跳轉到指定樓層
    樓主
    發表於 2024-9-23 17:58:12 |只看該作者 |正序瀏覽
    # x* f1 e- U  F* x! @# ^$ F
    5 F2 ?. r$ H: @6 ?
    / d& H0 a/ r: S. z+ ?

    8 P1 U' V! ?( ~! M0 _" U, A, y# x) k* _/ m& g

    * f$ h" B: }* }6 J9 ]7 X苏岑有一句话说得很对:
    . m% J3 D6 e( ~3 G0 ?* P2 d/ Z“不必把太多人请进生命里。若他们走进不了你内心,就只会把你的生命搅扰得拥挤不堪。”
    / |3 c4 q, C! g" @2 E6 a人海茫茫,但凡遇见,我们总是可能能拥有一个圆满的结局,可事实上,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哪有那么容易称心如意。1 W$ z! A" L# g: O% B' \/ w; L
    有时候我们想要珍惜一段感情,可对方不允许,在一次次的伤害后终于选择远离;我们可能有人相伴,可走着走着,总有人提前下车;我们以为对方就是值得珍惜的人,可到了后来才发现,原来伤自己最深的却是对方。
    7 y6 I8 j# R: U6 K, F( H6 J1 q! q相遇是一场缘分,但并非每一段缘分都是良缘。3 C& t8 y+ M  F; C/ H3 X
    如果遇到低级的人,请你学会远离。
    5 h$ [7 H2 z( d1 Y; N* A, W" u/ _4 N( n4 o4 h

    ! T& F' v* J: E' w: W01:负面情绪满满的人
    ' P8 C' U1 ~4 d% q* Q李开复就曾说:  k. \3 ?; ~1 k8 u' a* f; F8 p  g
    “多交点正向朋友,补充正能量,才能走出人生困境。”
    % b8 l5 d- y& _; x% N" S人这一生,虽说只能自渡,可每个人还是会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,如果一个人经常被负面情绪影响,久而久之,自己也会变得消极悲观起来,做事情提不起劲,看不到希望。
    " X+ x/ k7 A% m+ j一时的埋怨,这是很正常的一件事,毕竟生活那么苦,谁的心里都会压抑着一些复杂的情绪。6 Q9 p  J7 ?* i, [& z0 H* t
    但是,如果一个人总是负面情绪满满,那就不是因为生活的苦了,而是因为他本身就不想努力,本身就自甘堕落,这样的人,但凡有机会,他们就一定会拉被人落水。
    7 I! k: C5 H/ ^% k9 f或许你会觉得,自己有能力抵抗别人的负面情绪,但来年岁月一定会告诉你,你此时的自信就是一场笑话。
    5 u% l8 a+ Y( x" A% v* W6 T尤其是当你处于人生低谷的时候,心中积攒的负面情绪一旦遇到外界的负面情绪,只会变成一种恶性循环,让你再也看不到希望的光芒,陷入痛苦里。
    + Q2 N# V: P. {. m: A退一步来讲,那一个只想一步步将你拉入深渊的人,如何算得上是你的真心朋友呢?
    0 S! P4 c0 j$ a6 D所以说,一旦遇到负面情绪满满的人,那就学会远离。
    - L1 c0 {4 \2 Z/ e4 O( R
    + D$ c5 F& f0 I, b9 `
    5 V6 I9 b6 d+ D$ F& z  s$ d- _02:无理取闹的人
    ' K0 U+ o4 h5 u  D: ^1 V林肯曾说过一句特别经典的话:
    , v! |+ A/ j$ w( d  X“一个人与其跟一只狗争路走,不如让它先走一步。因为打败一只狗并不光荣,但被狗咬到一口却很倒霉。”
    1 j6 @3 Q* m* I: m& Q在这里,狗就相当于那种无理取闹的人,因为无理取闹,所以你根本不可能赢,最好的办法就是远离,忽视,然后走好自己的路。# e: }  }" d" s5 C5 p( f
    人活在这世上,谁都渴望遇到一些讲理的人,可事实证明,即便我们努力避免,依旧无法避免一些不讲理的人,无法避免一些无理取闹的人。) Y6 R0 i9 g2 o- _9 Y& P, H
    当然,有时候那些无理取闹只是因为双方站在不同的观点思考问题,因为双方持有不同的三观,导致意见生出分歧,彼此就变成各自眼中无理取闹的人。8 |1 q* e$ `; U" R
    但不管如何,如果彼此不认同各自的意见,又无法做到相互尊重,那最好的做法就是远离,而不是企图改变对方的看法,更不是摩拳擦掌。7 r+ t! R# H+ b3 H* O' a
    不跟一个无理取闹的人硬碰硬,不是一种胆怯,不是一种认输,而是一种智慧。
    1 N. L/ l, O2 y: z7 k8 l8 N, n' H8 o
    ; m4 T' O" H: b9 r  E$ k
    03:遇到低级的人,请你学会远离: E7 C, w: D* j" b) ^
    一个怎样的人才算是低级呢?肯定不是三六九等的身份阶级的区别,而是不值得深交的人,不值得自己继续在一段感情里倾注心意的人。
    # A$ {/ D5 d& u# ]1 F在很多情况下,我们为了经营好一段关系,宁可委屈了自己,可殊不知,那些真心实意换来的并非是感恩,而是一个人的恩将仇报,让我们感到寒心。$ ?' a; b9 F- k" F% p: A3 L. \
    面对这一种情况,那就别再去反思自己哪里做得不够好了,因为你唯一做得不够好的就是没有早点远离不值得的人。
    " ]* K7 N0 L9 I: y" L" b生活里,多的是欺软怕硬的人,多的是不懂得感恩的人,他们一旦将你的付出当成理所当然,就不会付出任何珍惜,只会得寸进尺地欺负你。  F' ]1 F! M3 e9 Y- m4 n& ]
    人这一生会遇到很多人,你唯有懂得远离不值得的人,你才有机会遇见值得的人,毕竟,当你在一个不值得的人身上消耗太多的精力和热情后,就很难再去对另一个人保持热情。# t& w; c, N" \) r! u. o
    甚至,在无数次的伤害后,你选择伤害自己。% R( x$ r: O' [, L
    说到底,做人还是应该果断一点,该断则断,该舍则舍。
    8 k$ |6 k4 {; F! M. q, u: h/ M  @. j) l
    * e( p' S0 |( {: [5 O3 `
    张小娴曾说过:4 Q$ ]( ?2 H% e0 i* E( i) ?$ u) a
    “你不过是做自己喜欢做的事,过自己喜欢过的生活,若有人因为你喜欢做的事而觉得恶心和取笑你,那是他们的事。”
    5 y/ R& T. y8 b7 I. M确实如此。
    & n2 m6 @( R/ {& ]5 |5 ?生命里会遇到哪一些人,也许你不能选择,但最后会留下哪一些人,一定是你选择出来的结果。
    1 L1 v7 X, {/ b. i5 V3 s所以说,如果你遇到低级的人,请学会远离,别为不值得的人赔上自己的人生。
    / \/ Y$ O9 b) I, v* I) s' E5 v5 C/ U

    0

    主題

    1

    好友

    606

    積分

    高中生

    Rank: 4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開心
    4 天前
  • 簽到天數: 747 天

    [LV.9]以壇為家II

    推廣值
    0
    貢獻值
    0
    金錢
    27
    威望
    606
    主題
    0
    沙發
    發表於 2025-1-18 17:45:00 |只看該作者
    如果遇到低级的人,请你学会远离
    回復

    使用道具 舉報

   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| 按這成為會員

    重要聲明:本論壇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,比思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、完整性及立場等,不負任何法律責任。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,並非本網站之立場,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,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。於有關情形下,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(如涉及醫療、法律或投資等問題)。 由於本論壇受到「即時上載留言」運作方式所規限,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,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,請聯絡我們比思論壇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(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),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,如有任何爭議,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。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、誹謗、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,敬請自律。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。

    手機版| 廣告聯繫

    GMT+8, 2025-11-13 16:17 , Processed in 0.032791 second(s), 16 queries , Gzip On, Memcache On.

    Powered by Discuz! X2.5

    © 2001-2012 Comsenz Inc.

    回頂部